《通姦罪》除罪化之後還能捉姦嗎?可以的,如果夫妻一方有外遇行為,雖然通姦罪已經除罪無法再保護受害者,但民事的侵犯配偶權處罰還在,我們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向對方給予對方應有的懲罰和拿回應有的賠償。根據《民法》:
《民法》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195: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1502條第一項第二款: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構成侵犯配偶權的要件不像過去的《通姦罪》那麼嚴格,不必雙發一定要發生性行為才可以提告。只要在雙方之間發生逾越男女之間正常社交行為,譬如公開場合牽手、接吻,兩人進出旅館並且共睡一房等都有可能構成侵犯配偶權的民事責任。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的責任還是被法律保障的,然而如果我們只有雙方牽手接吻的證據可能很難在法庭上獲得相應的懲罰,若是不進行捉姦對方又有可能辯稱只是在旅館辦公,而捉姦的行為則可以蒐證提高在法院上的證據,在法院對質上有更大的籌碼。
侵犯配偶權提告流程
由於侵犯配偶權是屬於民事訴訟,因此檢警是不負責的,如果要提起民事訴訟,就要自己寫狀紙開庭或委任律師處理。民事訴訟的流程如下:- 原告提起訴訟,讓法院知道提告雙方是誰、問題是什麼?
- 法院進入調解程序,若是雙方沒有出席調解或無意調解,民事訴訟就會進入審理程序。
- 提告者提出證據,而民事訴訟的侵犯配偶權包括Line對話、錄影、錄音或是證人,證明被告雙方造成提告人精神傷害、並侵犯提告人的配偶權。
- 等到證據充足後,法院會讓雙方進行辯論流程,綜合之前種種證據,說服法官並讓法官做出最後判決。
- 法官宣判結果,若是雙方其中一方不服可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