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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會因為再婚所以不需繼續付?

法律規定,若離婚因為其中一方生活有困難,另一方就要付贍養費.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四 
贍養費請求權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

就是如果離婚之後,前夫每個月付給前妻1萬元贍養費來說,如果前妻後來找人改嫁了,
或者前妻死掉了,這樣贍養費就不需繼續支付了.

但民法規定的贍養費,是指夫妻之間的,並不可和養育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混為一談.

就是親生父母親對子女的養育義務,不因為離婚因素而終止.就算以後前妻帶著孩子改嫁了,
前夫對於子女的教養費用,仍應該照之前離婚協議的規定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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